导读
百度百科解释: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、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。
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定存在应收账款,收回来的就万事大吉,收不回来的就极有可能变成头疼的“坏账”。
作者在实践中遇到过取得胜诉判决后「28年」都没有拿回货款的极端案例。后经笔者代理半年后,债务人偿还了当年的本金。虽然通货膨胀之下,本金已经大幅度缩水,但仍激活了企业的一笔坏账。
若企业能对这笔28年前的胜诉判决早点引起重视,比如早点委托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的王力锐律师,想必能早点止损。
如何处理应收账款,从交易的「事前」、「事中」、「事后」均有值得引起经营者重视的关键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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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前
事前即在选择交易对手时就充分谨慎,防患未然才是最好的「对策」。
首先,看对方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,一个登记为未实缴的企业可能并不具有资产对外偿付。
其次,看登记股东与实际经营者是否一致,这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与业务员闲聊,实地上门时向门卫或附近公司打听等方式获知。
尤其要警惕刚设立不久且没有实际经营场地的公司,这类公司社会活动太少,极有可能是诈一笔即逃之夭夭的骗子公司。也要警惕显示有多起买卖纠纷、被法院多次执行的交易对手。
2
事中
在交易当时,应当签订带有红章的书面合同,原始合同保管好。
书面的送货单必须对方合同项目负责人签好能辨认清晰的正楷字(我的习惯是,手写签名若无法辨认的,一律按相当于没签字的效力处理)或让对方合同项目负责人书面/短信/微信确认收到全部货物。
送货的运输合同、发票等留存好,对方的入库单、库房等可以拍照、定位留存。
保存好这些纸质的或电子的原始证据、纸张,才能在对方赖账时,提高诉诸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的胜诉率。
误区: 聊天记录尽量作为一种留下沟通痕迹的补强性证据,而不要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明交易全流程唯一的证据材料。
在事实真伪不明、对方否认、手机不慎遗失、丢失全部聊天记录等情况下,聊天记录的证明力度低,真实性无法印证,起诉将极可能不被法院支持。
3
事后
若已经经过前期的催款、谈判、调解等多重工作,对方仍不还款,甚至出现多次违反诚信、一拖再拖等情况的,则真的需要诉诸法律了。除了前述的「事中」留痕、留证之外,我们还能做的事:
1、发送律师函
律师函的发送并非仅仅只有告知对方的作用,若对方在收悉律师函之后还进行转移隐匿资产的,极有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。
但律师函的发送也可能打草惊蛇,有利有弊,要具体到不同的案情去处理。
2、提起诉讼
关于起诉需要经营者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。诉讼时效中断、中止对于老百姓而言是复杂的,为了方便记住,我将其简化为以下两点:
• 从应付款之日起,每年至少通过电话录音、短信、微信等所有可能联系到对方的方式,督促还款,讲明欠款金额。注意是所有联系方式都催一遍。
• 从欠付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将案件起诉至法院。
3、胜诉后一定要申请强制执行
突破很多法律从业者的想象,现实中存在很有一些原告胜诉后却不去执行。
可能是当事人自己出庭的官司,误认为胜诉后就坐着等法官把钱追回来;或者当时没有上心等各种原因,部分案件竟然存在胜诉后两年都没有递交法院执行。
申请案件执行的时效是从生效文书出具之日起两年,一旦超期申请执行,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,胜诉判决只能变成一纸空文,失去执行的可能。
把握以上关键点,企业在应收账款一项上的规范和回款速度一定远超90%的同行,行稳致远地远航这条商业之路。